9月18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孫金龍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和環境風險管控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違法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制定《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轉移管理制度,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舉措,也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的具體行動。
會議強調,要以制定實施《管理辦法》為抓手,不斷提高危險廢物全鏈條、全過程環境管理水平。一是加強危險廢物監管執法。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強化與相關部門協調聯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二是統籌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與服務。在嚴格監管執法的同時,強化服務意識,多措并舉為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和環境風險管控相關責任方提供便利服務。三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完善國家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轉移、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環境管理信息化,進一步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和服務能力。四是強化《管理辦法》落實保障。聯合相關部門指導危險廢物轉移相關企業落實好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要求,督促地方加強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規范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加強宣傳、解讀與培訓,讓各相關責任方充分了解管理要求,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庫熱西,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邱啟文出席會議。
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部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出席會議。應急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