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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爾蘇丹10月29日電,哈生態(tài)、地質和自然資源部部長米爾扎加利耶夫當天在政府會議上表示,哈薩克斯坦計劃利用垃圾發(fā)電。該部正在研究垃圾發(fā)電項目引資問題,主要障礙是投資吸引力較低,為此,建議將現(xiàn)行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價”政策適用于垃圾發(fā)電。如實行“綠色電價”政策,垃圾處理廠每年能夠處理1500多萬噸垃圾,從而大幅減少垃圾填埋量。
米表示,2019年哈可再生能源發(fā)電量將達24億千瓦時。如果采用燃煤發(fā)電,每年將排放溫室氣體230萬噸、空氣污染物18.8萬噸、灰渣50萬噸。預計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發(fā)電量將占全國發(fā)電總量的10%,每年可減排溫室氣體1500萬噸、空氣污染物100萬噸、灰渣320萬噸。(駐哈薩克斯坦使館經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