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工業的發展,工業生產過程排放的危險廢物日益增多。據估計,全世界每年的危險廢物產生量為3.3億噸,由于危險廢物帶來的嚴重污染和潛在的嚴重影響及公眾對危險廢物問題可能會較為敏感,因此對于危險廢物的處置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這也是每一位海創環保工作者,應有的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危險廢物主要包括醫療廢物、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化學品廢棄物,以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 :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 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
因此,對于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固廢危廢這些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我們都設置了明顯的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為做到安全生產、清潔生產、資源循環利用,公司對于對于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產生的危險廢物,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絕不擅自傾倒、堆放、收集、貯存危險廢物,嚴格按照危險特性分類進行。嚴禁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貯存危險廢物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并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作為海創環保人,為了社會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我們必須有高度的責任心、企業責任和社會責任,肩扛環保重擔。作為一線員工,在海創環保大家庭中貢獻自己的力量,用這份力量,換社會一片碧水藍天,換家園一份和諧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