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保障我國能源安全是我國社會發展的內在需要。經濟發展需要消耗能源,但同時也伴隨著大量的碳排放,隨著各國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猛增,由此引發的氣候變化成為了21世紀人類生存和發展面臨的嚴峻挑戰。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加快發展低碳經濟和低碳技術日益成為各國搶占能源、經濟、科技等領域制高點的戰略選擇。因此發展低碳經濟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關乎我國經濟安全、能源安全、生態安全和糧食安全的命脈。
01“碳中和”具有重大意義
“碳中和”是我國今后40年工作的重心之一,對我國各行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與實踐意義。
2020.09.22-習近平總書記在第七十五次聯合國大會提出我國碳排放力爭在2030年前達到峰值,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2020.12.16-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定為2021年八大重點任務之一。
2021.02.22-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對未來更長時間綠色發展方面做出重要指導性綱領。
2021.03.05-《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
2021.03.12-《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提出要錨定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
這一系列對外聲明及政策制定說明,“碳中和”是我國今后40年工作的重心之一,對我國各行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指導與實踐意義。
截至2020年年底,我國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較2005年降低約48.4%,提前超額完成下降40%-45%的目標。“十二五”期間碳排放強度下降19.3%,“十三五”期間碳排放強度初步測算下降18.8%,完成“十三五”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的目標。我國計劃“十四五”期間降低碳排放強度18%,到2030年碳排放強度相對于2005年下降65%。
02 固廢燃燒更符合“碳中和”內在要求
固體廢棄物處理主要有填埋和焚燒以及堆肥三種處理方式,而垃圾焚燒發電更符合“碳中和”需求。
堆肥處理方式
堆肥處理雖然可以實現一定程度的資源化,但一方面堆肥處理可能導致土壤板結及水質變壞,另一方面建設成本高、效益低,因此堆肥方式在我國已逐漸退出。
2016年公布的《“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已明確提出,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新建項目僅考慮焚燒和填埋兩種技術路線,不再考慮堆肥方式。
衛生填埋處理方式
采用衛生填埋方式將占用大量土地、重復利用率低,嚴重耗費土地資源,且會對地下水造成嚴重污染,導致土地至少50年不能再使用。因此,衛生填埋方式的綜合成本高企,不符合我國目前的社會發展需求。
此外,衛生填埋方式會產生大量甲烷。根據USEPA統計,在100年的時間里,一分子甲烷造成的溫室效應將是一分子二氧化碳的28-36倍。因此降低碳排放也需要減少使用衛生填埋方式。
垃圾焚燒處理方式
首先,垃圾焚燒過程雖然也會產生二氧化碳,但焚燒生物質能替代化石燃料進行發電,能同時帶來凈碳減排。其次,相對于垃圾填埋方式,垃圾焚燒幾乎不排放甲烷。據測算,以溫室氣體排放量最大的垃圾處理方式厭氧填埋為基準,焚燒發電碳減排比例高達71%,即相比厭氧填埋方式僅排放29%的溫室氣體。
2012-2019年,我國生活垃圾焚燒無害化處理比例持續增加,2019年焚燒無害化處理比例達50.29%,較2012年提升了近30個百分點,同時生活垃圾填埋和堆肥等方式無害化處理比重持續下降。
因此,相較于其他的處理方式,垃圾焚燒發電能更能契合當前碳達峰、碳中和的政策方向,同時也更能有效的實現國家部委提出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目標。而未來固體廢棄物的處理中,焚燒發電將成為主流選擇。
固體廢棄物燃燒產生碳排放在我國碳排放結構中占比較低。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將碳排放來源分為能源活動、工業生產過程、農業、林業和其他土地使用和廢棄物處理五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變化第二次兩年更新報告(2018)》顯示,2014年中國溫室氣體排放總量111.86億噸二氧化碳當量,其中廢棄物處理排放占比1.74%。從氣體種類構成看,2014年我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91.24億噸,占比81.6%。其中,固體廢棄物燃燒處理排放二氧化碳僅為0.20億噸,占比僅為0.22%。此外,替代填埋等方式可以降低甲烷排放。因此,大力發展垃圾焚燒發電是我國垃圾處理的必然選擇。
03 源頭控制降低碳排放
隨著生活的進步,垃圾產生的速度不斷增加,僅僅依靠尾端的處置很難達到“碳中和”目標。因此,在垃圾產生的源頭就應當投入加以控制。
例如傳統建筑會產生很多建筑垃圾,而國家新進鼓勵的裝配式建筑就高效節能的多。其全生命周期或降低碳排放超過40%,是實現建筑行業“碳中和”的重要技術路徑。
裝配式建筑通過集中構件生產,減少現場施工大幅度降低碳排放。建筑的碳排放計算采用將建造各個環節拆解,追溯各個環節需要消耗的材料、能源、燃料并進一步溯源各類碳排放因子,進而得到碳排放量。在樓房交付之前,裝配式建筑主要通過精細設計,工業化標準流程以及縮短短工期,實現了材料節約,能源消耗下降,進而減少生產過程的排放。
裝配式建筑的碳排放主要發生于構件工廠和構件運輸過程中,后期提升空間大。根據《裝配式高層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研究》(湯煜,陳露著)顯示,裝配式建筑在交付運營之前產生的碳排放可以拆成建材準備和現場裝配兩部分,其中,接近95%的碳排放發生在建材準備期間。而建材準備中90%的碳排放發生在預制工廠中。相較于現澆建筑的碳排放貫穿于建材生產、運輸、現場安裝各個環節,裝配式建筑的碳排放更集中,更加容易進行針對性的低碳技術升級,后續隨著裝配式產線技術的提升和單廠產能擴大,裝配式工廠在節能降低成本的同時,碳排放也有相應降低的空間。
受政策推動,過去五年裝配式建筑新開工面積CAGR54%,2020年全國裝配式建筑新開工面積約為6.3億平方米,同比增長50.7%,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已達到20.5%,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地區新開工裝配式占全國比例54.6%,較2019年增長7.6pcts。其中上海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91.7%,三種裝配式建筑模式中,PC仍為主導模式(同比+59.3%),占裝配式整體的68.3%;鋼結構亦實現快速增長(同比+46%),占裝配式整體的30.2%,其中鋼結構住宅持續拓展(同比+33%);裝配化裝修較快推廣(同比+58.7%),在過去五年中,裝配式建筑以CAGR54.1%的增速快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