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在審議“固體廢物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時,其中一個突出問題是危險廢物(以下簡稱“危廢”)的處理處置及監管存在較大風險。目前危廢處理行業主要存在三大難題。
01危廢處理存在缺乏全面規劃、制度設計缺陷多、監管力量薄弱等問題
危險廢物案件問責進展
“目前,全國具有危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主要集中在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而山東、內蒙古、河南、湖南等危廢排放的重點省份處理能力不足。在管理上,危廢的貯存、收集、運輸環節的“盲點”和“堵點”較多,缺少完善的制度安排,不少地方的危廢轉移聯單依然采取落后的紙質化管理,很容易偽造、變更,給監管帶來很大難度。同時,危廢監管力量薄弱,監管人員嚴重缺乏,特別是區縣一級缺乏專門的危廢管理人員”
02危廢處理行業存在產業缺口大、產能利用率不足、惡性競爭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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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危廢底數不清,處理能力存在缺口。上述執法檢查報告提出我國工業危廢產生量4000萬噸,但根據我們的調研,我國危廢實際年產量約在8000萬噸以上,而目前具備危廢經營許可證的單位的處理能力為6471萬噸,與實際排放之間存在缺口。其次,產能利用率低。據環保部長李干杰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詢問會上提供的數據,危廢處理能力真正發揮作用的只有1/4左右,其他來源的數據也同樣顯示現有產能未能充分利用。此外,危廢處理行業除了面臨著新建項目審批復雜、落地周期長、回收成本慢、利潤低的困難外,近幾年更是由于跨界經營和資本方的爭先布局、跑馬圈地、搶奪人才,引發了無序競爭、惡性競爭,導致整個行業出現規模效應低、技術水平參差不齊、利潤率下滑和實際處理能力不足等一系列問題。
03三是產生危廢的相關企業還存在管理混亂、違法處置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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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企業沒有按照國家要求建立完善的危廢管理制度,或者制度落實執行不力,有的甚至放任“跑冒滴漏”等所謂的生產漏洞長期存在,企業的危廢處理壓力減少了,但社會的潛在環境風險增加了。故意違法處置危廢的現象也屢見不鮮。近幾年,各種關于各類企業偷排、偷埋、混裝處理危廢被發現的新聞常見諸報端。不少企業在開辦之初就采取陰陽設計圖、明暗管雙排污系統、廠區內預留地下填埋空間等方式,為偷排、偷埋作好準備。這是沒有絲毫社會責任的違法行為。
三大危廢處理行業建議
01加強對危廢處理行業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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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強政策的傾斜力度,推動國有資本和鼓勵社會資本加入危廢處理行業。二是加強對危廢處理相關研究項目的支持,鼓勵技術創新,牽頭實現產學研結合,為新技術快速應用提供適當的創業扶持。三是對區域性危廢處理模式進行科學布局,對于產業集中區域應當強制配備危廢處理企業;對于地廣人稀、危廢來源多為醫療廢物等的地區,可以探索建立危廢的儲存、轉移、集中處理制度,盡可能提升危廢處理的效率。”
02納入節能環保產業及綠色發展的規劃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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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危廢處理作為必選項,納入各地的工業園區規劃之中,凡是新上馬的園區,必須要配套危廢處理企業;對已經建成投產的園區,如果缺乏危廢處理企業的,要盡快引進和上馬。同時,規劃中需要有超前意識,給危廢處理企業預留足夠的土地等,以便其根據需要擴大產能,應對急劇增長的處理要求。另外,還要結合產業特點和行業規律,利用科技創新,努力發展循環經濟相關產業和開展園區的循環化改造,使部分危廢變廢為寶,成為其他企業的產品原料。”
03依托大數據等新技術全面提升危廢監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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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發掘信息披露制度等的優勢,要求大量使用危險物質或排放危廢的企事業單位必須披露相關信息,有利于社會公眾的監督;同時,利用新媒體和開設專門的環保直播頻道,既可以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相關狀況進行全天候信息公示,又可以讓民眾通過直播對排污等情況進行實時舉報。二是加強政府部門內部的數據開放,依托大數據手段,通過綜合分析發現企業的數據異常,開展重點監察。三是強化技術裝備的升級,利用無人機、遠程監控等新技術手段,減輕監管人員的負擔,提升監管效率。同時提升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等的技術含量和防偽水平,使之更難偽造,更易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