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具有極強的傳染性、病毒性和腐蝕性,疫情當前,我們必須對醫療廢物加強管理,否則極易引發群體性傳染事故。
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日前主持召開疫情應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繼續做好疫情防控相關環保工作。會議強調,當前疫情形勢仍然十分嚴峻,會議要求,要緊盯武漢等疫情高發的重點地區,繼續抓好傳染性和非傳染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安全轉運等重點關鍵環節,確保疫情醫療廢物得到有效處理處置。
醫療廢物具有極強的傳染性、病毒性和腐蝕性,如果對其疏于管理、處置不當,不僅會造成水、大氣、土壤等污染,而且極容易引發群體性傳染事故。因此,國家明文規定醫療廢物應當集中無害化處置,相關處置單位應當取得經營許可證。但實際上,非法處置醫療垃圾案件卻屢屢發生。作案成本低、利潤高是此類犯罪高發的主要原因。
所謂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國家推行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縣級以上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環境保護部門,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醫療廢物具有感染性、有毒有害性和輻射性,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予以轉讓、買賣。然而,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流入非法買賣市場現象,造成污染環境、疾病傳播危險。非法處置醫療廢物,嚴重的構成污染環境罪,法院對這類案件已有判決。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態環境部于2020年1月28日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管理與技術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導各地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肺炎疫情醫療廢物,規范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的管理與技術要求。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第三條明確規定,醫療廢物屬于危險廢物。對醫療廢物如不加強管理、隨意丟棄、處置,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們生活環境中,就會污染大氣、水源、土地以及動植物,造成疾病傳播,嚴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然而,在一些地方,醫療廢物的收儲工作未予規范,醫療廢物管理隨意。究其原因,是因為醫療廢物被非法處置存在利益鏈,一方面,醫療機構處置醫療廢物應向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交納處置費用,而醫療機構或人員直接出賣醫療廢物則能賺取廢品出售費;另一方面,非法收購醫療廢物并加工成塑料粉碎物予以出售的人盈利可觀,塑料用品加工廠使用醫療廢物塑料原料也可減少成本支出,因而催生出這一不法市場。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環境保護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規定,地方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應制定規范合法的醫療廢物處置方案,明確醫療廢物范圍,確定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點,規范醫療廢物收集和運送,核定合理的處置費用,建立登記、備案制度,加大對醫療廢物的監督管理,遏制利用醫療廢物的違法犯罪行為。一方面,要加強醫療廢物依法處置工作宣傳和非法處置舉報工作。強化對醫療工作人員依法處置醫療廢物的教育,培育醫療人員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加大醫療廢物處置工作的監管和查處力度;另一方面,環保、衛計等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廢品收購站、塑料制品企業等的執法檢查,對非法處置醫療廢物的單位和個人嚴肅懲處,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予以刑事處罰。同時,通過媒體及各種宣傳形式,宣傳醫療廢物的危害和管理要求,動員公眾舉報非法處置醫療廢物行為,從而形成醫療廢物依法處置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