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電力行業員工,“安全生產”是時刻記在心上、響在耳邊的詞語。安全是永恒的話題,小到班組,大到公司,每日、每月、每季度開展的各項安全活動,也在時刻提醒著我們,安全生產絕不止是一句空話。又是一年安全生產月,今年安全月主題為“遵守安全生產法,當好第一責任人”,看到第一責任人這五個字,相信大家心里首先想到的人都是公司領導,在《安全生產法》第五條中也明確說明: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但這并不意味著“第一責任人”這個詞與我們無關,相反,在日常生產作業中,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是自己的第一責任人。
“第一責任人”,不是第一的榮耀與獎賞,而是首要的風險與責任。安全生產涉及到我們每個人、每項工作中,身處不同的崗位,開展不同的工作,因為職責不同、任務不同,所以相應的安全責任也不同。公司主要負責人承擔的是領導責任,對公司整體安全生產機構、風險預控管理、安全教育、責任落實等工作負責。但在實際工作開展中,一線員工才是具體的實施者,現場安全措施是否落實,作業人員行為是否規范?此時現場第一安全責任該由誰來承擔?當然就是作為作業主體的你、我、他。
我們每個人上崗前都經過三級安全教育,清楚的知道自己的權利:有權了解現場工作環境存在危險因素,有權拒絕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停止作業撤離現場。我們可以選擇規范作業,判斷情況緊急避險,也可以選擇粗心大意隨意違章,既然這些行為都能自主的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那么我們的第一責任又能推給誰呢?
出現受傷事故時,承擔責任最多的必然是傷者,付出最慘痛代價的也是傷者。每個人都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事故后果沒有人能替代承擔!我們的責任就是發自內心的認識、接納、了解、落實安全生產,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們每個人在工作中,都應該主動承擔安全第一責任,強化安全自主意識,保障自我安全,第一責任人就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