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發布關于核定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022年1-3月垃圾發電上網電量等事項的通知。詳情如下: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核定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022年1-3月垃圾發電上網電量等事項的通知
杭州、寧波、溫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麗水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801號)規定,現將核定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垃圾發電上網電量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定54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2022年1-3月垃圾發電上網電量,具體詳見附件1。
二、重新核定新昌縣環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眉岱垃圾焚燒項目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垃圾發電上網電量。具體詳見附件2。
三、核定的垃圾發電上網電量,其上網電價為0.65元/千瓦時(含稅),其余上網電量均按我省同類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執行。請各級供電企業及時支付相關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上網電量電費。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