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發布,規劃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約4450萬千瓦,其中水電1800萬千瓦,非水可再生能源2650萬千瓦,全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穩定在50%左右,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達到18.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22%以上。
因地制宜優化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布局,有序發展農林生物質發電和沼氣發電,積極推進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鼓勵生物質直燃發電向熱電聯產轉型,探索生物質發電與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相結合的發展潛力和示范研究。到2025年,全省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50萬千瓦左右。鼓勵生物質成型燃料利用,支持建立生物質液體燃料生產應用示范,持續推廣生物質柴油、生物質乙醇在交通領域的應用,探索建立生物天然氣及其副產品生產、供應、消費體系。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的通知
湘發改能源規〔2022〕405號
省有關單位,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現將《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5月31日
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
前 言
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對于保障能源安全、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十四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湖南起步期,也是推動我省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的關鍵時期。為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助力我省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加速構建清潔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依據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湖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規劃綱要》和《湖南省“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部署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和面臨形勢
(一)“十三五”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來,我省可再生能源實現跨越式發展,風電、光伏發電等快速推進,裝機占比顯著增加,供應能力大幅提升,裝備技術水平明顯進步,關鍵零部件生產取得創新突破,“十三五”規劃目標基本實現,為下一步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比例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
1.開發利用規模翻番,結構調整作用顯著。
截至2020年底,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855萬千瓦,占全省電源總裝機57.3%,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和水電裝機分別為:669萬千瓦、391萬千瓦、85萬千瓦和1710萬千瓦。裝機規模較“十二五”末增加961萬千瓦,占“十三五”期間全省新增電源的96.2%,是全省電源裝機增長的主體。其中,新能源(風、光、生物質)總裝機由225萬千瓦增加至1145萬千瓦,裝機占比由5.6%增加至23.0%;年發電量由37億千瓦時增加至168億千瓦時,在發電總量中占比由3%提升到10.7%,新能源裝機、發電量均翻兩番以上。“十三五”期間,可再生能源電力累計消納約4000億千瓦時,相當于減少使用1.2億噸標準煤、減少碳排放3.2億噸,可再生能源消納占比逐步提高,全省能源生產供應和消費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
2.體制改革持續推進,政策體系逐步完善。
加快推進一系列管理體制改革,建立新能源年度消納預警機制和風電項目聯合審批機制,可再生能源市場化競爭性配置有序推進,制定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管理辦法,實施新能源減棄擴需、擴需增發等專場電力市場交易。指導成立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湖南分中心、可再生能源咨詢專家委員會等智庫機構,推進新能源產業由“補貼時代”向“平價時代”平穩過渡。
3.融合發展多點突破,民生環保效益凸顯。
推動可再生能源與生態、環保、民生等領域融合發展。光伏扶貧工程取得實效,建設光伏扶貧電站5301個,裝機88.6萬千瓦;新增投產垃圾焚燒電廠14座,裝機26.6萬千瓦,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590萬噸/年;淺層地熱能集中供暖制冷面積達到885.6萬平方米,較2015年底增長200%。
4.產業鏈條逐步完善,裝備技術有效突破。
產業鏈方面,建立了具有中部領先水平的新能源裝備產業鏈。兆瓦級風電整機年產能達到1000套以上,穩居全國前列,形成中部六省綜合配套能力最強的風電產業集群;高效太陽能電池制造產能超過1GW,CVD、PVD及擴散氧化類設備具備較高的自主研發能力,產品達到行業一流水平;儲能電池產業鏈初步形成,先進儲能材料產業全國領先,正極材料產能領跑全國,隔膜、電解液產能規模位居全國前三。裝備技術方面,打造了以長株潭地區為中心的先進新能源裝備及產品開發和驗證平臺;低風速風機、智能風機、超大產能異質結專用PVD設備、1500V/2.5MW光伏發電逆變升壓一體機、葉片及線路融冰等先進產品和技術得到有效突破和推廣;高效光伏發電電池+智能制造整線集成解決方案技術領先全國。
(二)發展形勢和面臨挑戰
1.發展形勢
(1)能源轉型加速,低碳減排刻不容緩。
全球能源發展進入新階段,以高效、清潔、多元化為主要特征的能源轉型進程加快推進,能源投資重心向綠色清潔能源轉移,今后一段時期將是我國可再生能源躍升發展的戰略機遇期。我國承諾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明確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風電、光伏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成為實現承諾的必然要求。
(2)技術有效突破,建設成本持續降低。
風電和光伏發電技術持續進步、競爭力不斷提升。單晶硅、多晶硅光伏發電組件價格大幅下降,降幅達50-70%,轉換效率提升10-30%;風機機型持續豐富,主流機型單機容量從2兆瓦系列提升到3兆瓦系列,葉輪直徑從100米增加至160米以上,風能利用效率不斷提升。技術進步將推動建設成本持續降低,提升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競爭力,形成可持續發展動力,使可再生能源成為能源市場中強有力的競爭主體。
(3)模式創新多元,智能轉型步伐加快。
全球能源供需格局深刻變化,科技創新高度活躍,能源生產消費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并加速發展。新型儲能和氫燃料電池逐步規模化應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網、人工智能和區塊鏈等數字信息技術迅猛發展,數字化、智能化技術的應用為能源低碳化、消費電氣化轉型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撐,開辟了更加廣闊的前景。
2.面臨挑戰
(1)資源稟賦先天不足,土地資源制約發展。
我省以山地及丘陵地形為主,植被覆蓋率高,可開發利用的土地資源稀少且零星分散。省內新能源項目以山地風電、復合型(農、林、漁)光伏發電為主,開發難度大,建設成本高,可利用土地的分散分布導致適宜集中連片開發的資源稀缺,無法有效發揮規模化建設效應,進一步制約了風、光項目的“大快好省”發展路徑。從資源條件來看,我省水能資源豐富,但開發利用程度已較高;風、光資源稟賦一般,2020年風電、集中式光伏發電年利用小時數分別為2028小時和902小時,分列全國省級行政區第16位和29位,資源稟賦和用地條件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省可再生能源發展。
(2)系統調節能力不足,電網消納空間趨緊。
我省用電負荷季節性特征明顯,“峰谷差”一直處于高位,“十三五”期間年均峰谷差率達到60%,居國網經營區域首位;全省60%以上可再生能源資源分布在湘南、湘西地區,而電力負荷中心主要集中在湘東、湘中地區,呈現資源與需求空間錯配問題;加之風電、光伏發電出力特性與我省晚高峰用電特性呈現時間錯配,電力系統整體對支撐電源需求極大。水電裝機占全省電源裝機的34%,且大部分不具備季調節及以上調節能力,抽水蓄能電站目前僅投產1座,火電機組現有調節能力已全部利用殆盡,電化學儲能處于起步發展期,現階段全省電力系統調峰能力不足。
(3)產業集聚效應不強,裝備制造任重道遠。
可再生能源產業缺乏核心競爭力,風電整機制造領域規模企業較多,但集聚優勢不強,帶動效應不明顯,光伏發電、儲能等產業缺乏國內頭部企業,面臨激烈競爭,市場占有率不高,發展速度較為緩慢。隨著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出,可再生能源相關產業也進入提速發展階段,我省相關產業鏈還需補強完善,裝備技術亟待提高,離形成門類齊全、規模較大、技術含量較高的新能源產業體系仍有一段距離。
(4)融合發展起步較晚,規模效應尚未顯現。
隨著技術不斷創新和突破,產業新格局加快調整重構,氫能、地熱能、綜合能源、虛擬電廠等新領域曙光初現,新一代科技革命與能源深度融合,不斷涌現新模式、新業態,能源產業鏈格局面臨新一輪重構。我省起步較晚、底子較薄、基礎較弱,商用加氫站僅零星布局,淺層地熱能發展不及預期,融合發展及規模應用面臨較大的壓力。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清潔綠色低碳為基調,以服務能源安全為根本,以構建現代能源體系為導向,按照“風光為主、多元融合、提質增效、綠色發展”的總體思路,推進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鞏固提升可再生能源產業核心競爭力,使可再生能源成為我省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構建清潔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改善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的能源“主力軍”。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清潔低碳
把發展可再生能源作為能源系統低碳轉型的重要路徑,進一步擴大開發利用規模,優先拓展本地可再生能源發電空間,積極利用區外可再生能源來電,推動可再生能源成為我省“十四五”期間能源消費增量主體,發揮可再生能源對能源低碳轉型的引領作用,實現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展。
2.堅持系統統籌
加強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統籌電源與電網、可再生能源與傳統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開發與消納的關系,充分挖掘存量資源,完善調峰設施,健全消納責任機制,補強電網卡口薄弱環節,加強與建筑、交通等領域的融合發展,提升資源利用率,實現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發展。
3.堅持市場主導
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健全市場機制,破除市場壁壘,營造公平開放、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完善項目管理機制,將電力市場、用能權市場和可再生能源建設消納有效結合,實現可再生能源市場化發展。
4.堅持生態優先
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加強可再生能源發展與國土空間規劃、生態環保、環境安全、大氣安全、水安全和氣候安全協同,堅持綠色低碳、集約節約的發展路線,強化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共建共保共治,避免粗放化開發,減少自然干擾、資源浪費和環境破壞,充分發揮可再生能源的生態環境效益和生態治理效益,實現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
三、發展目標
對標國家總體目標,結合我省實際,在“十四五”期間努力實現可再生能源“綠色貢獻更大、利用領域更廣、使用成本更低、產業結構更優”的發展目標。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約4450萬千瓦,其中水電1800萬千瓦,非水可再生能源2650萬千瓦,全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穩定在50%左右,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達到18.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22%以上。
四、重點任務
“十四五”期間,重點實施“111”工程: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裝機1500萬千瓦、完成投資1300億元,建成國家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1個,通過“擴量、融合、提質、增效”四大舉措,創新可再生能源發展方式,進一步擴大應用規模,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費占比,推動我省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一)以擴量為重點,打造高比例供應系統。
1.積極推進風電發展
堅持項目布局與消納送出相適應、項目建設與生態環保相協調,優先開發風能資源好、建設條件優,所在地消納和送出能力強的儲備項目,尤其是擴建和續建項目。按照 “儲備一批、成熟一批、推進一批”的思路,推動省內風電規模化和可持續發展,以不斷擴大的建設規模和市場化資源配置帶動省內風電產業繼續發展壯大。開展老舊風電場風力發電設備“以大代小”退役改造,因地制宜推進易覆冰風電場抗冰改造,提升裝機容量、風能利用效率和風電場經濟性。到2025年,全省風電總裝機規模達到1200萬千瓦以上。
2.大力推動光伏發電建設
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推進光伏發電規模化開發。在郴永衡、環洞庭湖、婁邵等地區,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農村空閑場地、宜林荒山荒地、坑塘水面等空間資源,建設一批復合型(農、林、漁)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推動光伏與大型支撐性、調節性電源協調發展,通過基地化建設,助推集中式光伏規模化發展。同時,結合國家鄉村振興戰略,推動納入國家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試點的12個縣(市、區)全面開展工作,加快項目建設。支持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開發利用,積極推動工商業廠房、公共機構、商業建筑等分布式光伏開發,鼓勵分布式光伏與交通、建筑、新基建等融合發展。支持用戶自愿自建戶用光伏電站,電網企業保障戶用光伏電站的便捷就近接入。到2025年,全省光伏發電總裝機規模達到1300萬千瓦以上。
3.加快水電建設
積極推進存量水電站優化升級,充分發揮水電既有調峰潛力,挖掘已建水電站擴機增容潛力,支持淋溪河、金塘沖、魚潭(辰溪縣)等梯級水電站開發建設。重點推動五強溪水電擴機工程、犬木塘水庫水電站建設,確保五強溪水電擴機工程“十四五”期間建成投產。大力推動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力爭平江抽水蓄能電站2025年投運1臺機組;積極落實國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長期規劃(2021-2035 年)》,推進安化等13個“十四五”重點實施項目全部開工,加快開展其它已納規項目前期工作。建立規劃滾動調整機制,適時將滿足條件的儲備項目和新項目納入重點實施項目庫。在新能源資源富集和快速發展區,開展靈活分散的中小型抽水蓄能電站示范建設。
4.鼓勵生物質多元利用
因地制宜優化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布局,有序發展農林生物質發電和沼氣發電,積極推進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鼓勵生物質直燃發電向熱電聯產轉型,探索生物質發電與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相結合的發展潛力和示范研究。到2025年,全省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50萬千瓦左右。鼓勵生物質成型燃料利用,支持建立生物質液體燃料生產應用示范,持續推廣生物質柴油、生物質乙醇在交通領域的應用,探索建立生物天然氣及其副產品生產、供應、消費體系。
(二)以融合為導向,深挖包容性發展潛力
1.推進可再生能源生態治理示范
鼓勵風電、光伏發電、儲能等項目與生態治理相結合,促進區域可持續發展,以“一體化規劃,區域化設計,模塊化構建,基地化建設,數字化管理”為手段,通過“新能源+荒漠綠化、土壤改良、地災治理等、水體治理和大氣治理”協同開發的創新模式,有機結合清潔能源基地建設與地區生態修復治理,打造清潔能源+生態治理協同示范區,重點推進婁底生態治理100萬千瓦光伏項目。
2.推廣地熱能集中供能示范
以望城區濱水新城、馬欄山視頻文創園等省級淺層地熱能建筑規模化應用試點為帶動,開展淺層地熱能集中供能工程。結合資源情況和供熱制冷需求,優先發展水源熱泵,積極發展土壤源熱泵。鼓勵開展中深層地熱能利用試點,探索不同地熱資源品位的供能模式和應用范圍,積極推廣“地熱能+”多能互補開發利用形式,推動地熱能利用與城市建設集中規劃、統一開發,在住宅小區、公共建筑等開展地熱能集中供能建設和改造。
3.探索氫能試點示范
鼓勵在岳陽、長株潭、衡陽等具備氫能生產、利用條件地區,加強高性能燃料電池及高效氫氣制取、純化、儲運和加氫站等關鍵技術攻關和產業示范。支持株洲、岳陽依托整車制造和化工產業集群優勢,打造“株洲氫谷”和“岳陽氫港”。重點構建包含電堆、電控、電機“三電”系統等核心零部件、測試認證服務、整車開發制造等環節的氫能產業集群,力爭在全國形成競爭力。大力支持省內工程機械龍頭企業開展氫能工程車應用示范和多場景應用,實現氫能產業特色化發展。
4.打造智慧能源應用示范
以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地熱能等綜合一體化利用為依托,在條件成熟的產業園區、城市綜合體等公共建筑開展綜合智慧能源服務應用,實現電熱冷氣多能源品種、源網荷儲多環節互相協調的開發利用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用戶用能體驗。依托黃花機場改擴建工程智慧能源站項目,將黃花機場T3航站樓打造為綠色環保、低碳高效的“長沙之星”。
(三)以提質為核心,提升新能源消納能力
1.促進調節性電源規模化多元化發展
加快抽水蓄能建設。建立統籌協調、規劃調整、價格形成和調度督辦機制,落實地方政府、開發企業、電網企業和技術單位四方責任,加快推進“十四五”期間抽蓄建設的各項工作。適時啟動已納入國家“十五五”“十六五”規劃抽水蓄能電站前期工作。提升火電調峰能力。開展省內存量公用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優先提升30萬千瓦級煤電機組深度調峰能力,增加系統調峰能力47萬千瓦以上。加快推進華電長沙、湘投衡東、華能湘陰等大型燃氣調峰電站建設,確保“十四五”期間投產296萬千瓦。科學布局電化學儲能。按照“統籌規劃、集中建設、市場主導、開放多元、共建共享、安全規范”的原則,以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為重點,集中規劃一批儲能項目。鼓勵圍繞微電網、大數據中心、5G基站、工業園區等終端用戶,積極支持用戶側儲能應用發展。力爭“十四五”期間我省電化學儲能行業實現規模化發展。
2.構建適應新能源躍升發展的電網
建立透明公開、覆蓋全面的消納預警機制,定期滾動測算,推動源網協調發展,通過消納預警機制,指導電網企業投資方向,使電網建設精準解決區域間送出受阻問題。按照“主網堅強、配網智能、農網可靠”的原則重點加強湘西、湘南水風光資源富集地區區域內網架建設,形成西電東送4回通道、南電北送4回通道的送電格局,提升清潔能源全省范圍內優化配置。可再生能源配套送出電網工程要與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并網,能并盡并,多發滿發。加快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建設滿足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的農村配電網。
3.大力發展優先消納新能源的新型負荷
大力發展需求可調控、能量可交互的新型負荷,促進新能源消納利用。加強電力需求側響應能力建設,采用數字化技術和先進控制技術,充分調動建筑樓宇、工業可控負荷靈活響應能力參與系統調峰。推動用戶側儲能、新能源汽車等與電網能量互動,深挖負荷側調節能力,培育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等新型市場主體。通過市場機制和價格杠桿引導用戶主動調整用電習慣、優化用電曲線,提高低谷負荷水平,促進新能源消納。到2025年,力爭全省形成占最大負荷5%左右的需求側響應能力。
(四)以增效為驅動,提高全鏈條發展質量
1.推動新能源建設降本增效
促進新能源項目投建營全流程降本增效,著力研究光伏發電組件壽命提升技術、通過高效率、大硅片、低衰減電池的普及,大幅度降低光伏發電設備價格;研發適合我省資源稟賦的低風速風機,超感知風機和微風發電風機,提高風電項目發電小時數;推動上下游產業鏈整合,有效降低風電裝備價格。創新使用新型工程機械為項目建設提速降本,通過更精細的設計、更先進的施工技術降低建設成本;研究應用新型光伏發電基礎、支架形式等,提高產品適應性,降低項目開發周期和難度,提升建設效率和土地利用率,增加綜合效益。
2.推動信息化大數據運維
積極推廣場站“無人值班,少人值守”和遠程集中監控的智慧型運維模式,基于“云大物移智鏈”等先進技術,開展適應全面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發電方式預判研究,確保風電、光伏發電系統健康高效運轉,提升發電量、提升運維效率、節約運維成本。
3.推進新能源裝備產業發展
推動產業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發展。加大可再生能源關鍵技術攻關力度,補齊技術裝備短板,持續提升我省可再生能源裝備產業競爭力。“強長板”,保持風電產業中部高地,形成以中車株洲、三一重能和哈電風能等為代表的風電整機和零部件產業集群,促進省內風電裝備企業在全國市場的份額占比穩中有升。“補短板”,完善光伏發電產業關鍵環節,做大做強省內光伏發電電池裝備技術和逆變器研發制造產業,鞏固光伏發電細分市場地位,實現產業可持續發展。“抓亮點”,做強儲能電池核心產業,打造有影響力的儲能產業制造集群,形成“一核多點”的產業布局形勢,爭創國家級制造業產業集群,發展一批龍頭企業,建設儲能單元-裝備-集成-應用-循環回收的產業鏈集聚區。
五、投資估算和環境社會影響分析
(一)投資估算
據初步估算,“十四五”期間,全省可再生能源總投資約1300億元,其中,水電投資340億元(含抽水蓄能),光伏發電投資360億元,風電投資350億元,生物質能利用投資180億元,其他形式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投資70億元。
(二)環境和社會影響分析
可再生能源快速有序發展,生態環境和節能減排效益顯著。規劃以推動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高比例、市場化、高質量發展為出發點,推動全省能源系統結構優化調整。可再生能源利用規模的不斷提升,有利于減少煤炭消費、有利于降低污染物排放,為我省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峰,努力爭取2060年前碳中和奠定良好基礎。按照國家提出的各地區“十四五”時期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地方能源消費總量考核的精神,可再生能源的持續快速發展有利于“十四五”期間全省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為我省經濟社會提供了更大的發展空間。
規劃統籌考慮了全省的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需求供給、項目布局和生態環境特征,與湖南省國土空間規劃、“三線一單”及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基本協調。規劃實施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環保優先、合理布局、嚴格準入、強化監管”的原則,通過合理確定規劃建設規模、布局和時序,做好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和環境生態保護之間的統籌兼顧,規劃實施不會突破區域環境承載力,通過促進能源結構調整,環境質量將進一步好轉,生態承載壓力可得到有效緩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規劃落地實施
按照規劃、政策、審批、監管“四位一體”要求,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定期評估機制,組織開展規劃落實情況評估,作為規劃滾動調整的重要依據。加強本規劃與全省國土、林業、農業、水利和電力等其他省級專項規劃的銜接和協調,落實“十四五”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強化省直各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形成能源主管部門統籌、多部門參與機制,協調推進規劃實施。
(二)強化目標責任考核
完善規劃監督執行制度,跟蹤分析規劃實施情況,及時掌握主要目標和任務完成情況。錨定2025年風電、光伏發電總裝機2500萬千瓦的發展目標,結合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等規劃發展指標,嚴格落實各市場主體的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建立中長期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的動態評估和實施監管機制。
(三)完善市場政策機制
深化能源管理模式創新,按照“放管結合”的原則簡化項目建設手續流程,鼓勵有條件的市州出臺激勵引導措施,有針對性的促進可再生能源加速發展。配合推動省級輔助服務政策出臺,形成公平透明、競爭有序的市場化輔助服務和分擔機制,激勵市場主體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的積極性,進一步促進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健康發展。
(四)引導產業發展提升
進一步優化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產業鏈,提升省內可再生能源技術水平。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實現共性技術共研共享。積極培育壯大我省可再生能源領域工程建設、技術咨詢、標準體系建設等完整的可再生能源產業服務體系。圍繞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儲能電池材料、新能源并網適應性、運行維護、安裝調試等方面布局標準體系建設,以優勢企業、重點院校、科研單位、聯盟協會為主體,積極參與國家、行業標準制定,占據制高點,掌握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