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州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了貴州省深化烏江流域生態保護專項行動方案,該方案提出深化工業污染防治,深化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具體任務包括開發區廢水治理設施建設、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及污泥處置設施建設、生活垃圾收集處置、分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詳情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國發〔2022〕2號),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出新績的實施意見》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進烏江流域水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將烏江流域打造成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示范區,奮力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出新績,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烏江流域水生態保護和修復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鞏固提升烏江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烏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點湖庫為突破口,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圍繞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保護開展“三水共治”,協同推進烏江流域高質量發展,為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通過實施烏江生態保護專項行動,烏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點湖庫生態功能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用水需求得到全面保障,生態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遏制,水生態環境質量得到鞏固提升。到2023年底,烏江干流國控監測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穩定達到100%,主要支流水質得到進一步改善。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持續保持100%。
(三)重點區域范圍。本專項行動主要涉及貴陽市、遵義市、六盤水市、安順市、畢節市、銅仁市、黔東南州、黔南州及貴安新區所轄52個縣(市、區)。烏江干流是指三岔河、六沖河于化屋基匯合后至沿河出境斷面河段,主要支流指六沖河、白甫河、貓跳河、湘江河、清水河、洪渡河、石阡河、芙蓉江等(流域面積2000平方公里以上)以及三岔河、水城河、甕安河、洋水河等重點管控支流;重點湖庫包含紅楓湖、東風水庫、百花湖、夜郎湖、構皮灘等。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工業污染防治
1.深化磷污染整治。研究制定《貴州省深化磷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著力推進磷礦、磷化工(磷肥、含磷農藥及黃磷制造等)企業和磷石膏庫“三磷”污染整治。推進磷石膏綜合處置利用,實現磷石膏規模化、高值化、產業化。2022年5月底前建成投運7000m3/h黃金橋污水應急處理設施工程。實施雷打巖工業污水處理廠應急能力提升工程。采取發電等措施開展黃磷尾氣回收綜合利用,嚴防黃磷尾氣“點天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市(州、新區)及縣(市、區)政府具體落實,以下均需地方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推進開發區廢水治理設施建設。著力推進開發區廢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深入實施開發區雨污分流工程,完善工業廢水收集管網和雨水管網建設,進一步提升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依托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的開發區,完善開發區納污管與城鎮污水處理廠管網建設,打通管網建設“最后一公里”,實現管網全覆蓋。2022年底,基本實現開發區廢水應收盡收,全面處理后達標排放。(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深化煤礦等其他企業污染治理。按照生產、在建、停產(關閉)分類制定煤礦“一礦一策”整改措施,重點推進“三水一渣”(礦井廢水、洗煤廢水、淋溶水、矸石廢渣)及揚塵污染等問題整改。在產煤礦重點整治污水處理設施能力不足、設施老舊運行效果差、原煤堆場、洗煤廠、矸石堆場淋溶水收集、雨污分流不徹底、揚塵污染等問題(2023年12月底前)。停產關閉煤礦重點整治礦井水處理、原煤堆場、矸石堆場生態修復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完善等問題。在建煤礦嚴格落實新建項目環保“三同時”及污染防治措施。推動鋁產業等重點行業生產廢水循環利用,強化赤泥、錳渣資源化利用技術攻關,強化先進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深入實施尾礦庫治理。以無主尾礦庫為重點,按照“一庫一策”管理要求,制定細化尾礦庫應急預案。對存在較大風險隱患,確需編制方案進行治理的渣場尾礦庫,及時編制污染防治方案,明確污染防治目標、措施及進度安排,推進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及“回頭看”發現的問題整治。根據隱患排查情況,按照《全省非煤地下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大排查實施方案》(黔應急〔2021〕6號)有關要求,推進尾礦庫(赤泥庫、磷石膏庫)隱患問題整改。(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著力推進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序推進烏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編碼及標志牌設置工作。啟動重點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通過排查、監測、溯源等措施,著力推進排污口實施綜合整治。(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二)深化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6.推進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及污泥處置設施建設。推進“廠網”一體化,優先進行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同步實施污水處理廠和污水管網建設改造項目。以管網建設為重點,基本建成縣城以上生活污水處理體系。開展老舊破損和易造成積水內澇問題的污水管網、雨污合流制管網診斷修復更新,循序推進管網錯接混接漏接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地級及以上城市基本解決市政污水管網混錯接問題,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推進“城鄉”一體化,推行“以城帶鄉”污水處理建設運行。梯次實施整縣推進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提升工程,以縣為單位系統解決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短板問題。推進“泥水”一體化,同步規劃建設污泥處置設施與污水處理設施,積極推進污泥耦合焚燒發電、水泥窯協同處置等污泥處置方式,逐步補齊污泥處置設施處理能力短板,減少地級城市污泥填埋量。建立健全污水處理收費機制。按照“污染付費、公平負擔、補償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則,污水處理成本分擔機制、激勵約束機制和收費標準調整機制,建立健全覆蓋全省、適應水污染防治和綠色發展要求的污水處理收費長效機制。(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推進生活垃圾收集處置。全面推進以焚燒為主處理城鄉生活垃圾處理體系,不再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活垃圾日清運量在300噸以上的縣(市、區),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方式,適度超前建設與生活垃圾清運量相適應的焚燒處理設施,鼓勵跨區域統籌建設焚燒處理設施,到2023年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進一步推進地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到2025年底,流域地級城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體系;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整治提升工程。實施縣城和中心城市、“千噸萬人”、鄉鎮級、農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鞏固提升工程。全面深入排查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其上游區域排污口、工業企業、各種違法建設項目等污染情況,編制并實施“一源一策”整治方案。建立和完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檔”,實施精細化管理。2022年底前完成縣級以上及“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鞏固提升工程,2023年底前完成鄉鎮級及農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鞏固提升工程。(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等參與)
(三)深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9.分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城鄉一體化”原則,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重點實施水源保護區、農村黑臭水體集中區、中心村、城鄉結合部、旅游風景區等區域生活污水治理。治理路徑堅持“分散為主,集中為輔”,人口較為分散的村莊,優先采取分散治理;人口密集程度高的村莊,建設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城鎮所在村及周邊村,有條件的納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地處偏遠,人口較少的村莊,采取農村改廁后糞污進行資源化利用的方式處理。2023年底流域涉及行政縣(市、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20%。(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10.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建立完善“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科學設置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點,建設完善轉運站,增強配置垃圾轉運車、清運車,鼓勵相鄰鄉鎮垃圾轉運站共建共享。依托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對農村生活垃圾進行一體化處理(處置)。到2023年底,30戶以上自然村寨垃圾收運設施覆蓋率達70%以上,鄉鎮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設施覆蓋率達100%。(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
11.強化養殖污染防治。按照“源頭減量、過程利用、末端治理”原則,大力推廣畜禽養殖新技術、新模式應用,推進畜禽糞污治理,提高畜禽養殖規模場、養殖大戶糞污資源化利用率。到2023年,規模化養殖場設施配套率達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0%以上,污水處理率達100%。加強老舊池塘改造力度,積極推廣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技術,促進水產養殖尾水處理和循環利用,排入外環境的尾水必須經處理達標后排放。到2023年,尾水處理或循環利用率達90%以上。加強抗生素等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進一步降低水產養殖污染負荷。(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四)深化水生態治理修復
12.實施水土流失治理。以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為重點,通過實施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坡耕地治理、礦山整治修復等工程,并進一步鞏固好退耕還林成果,積極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到2023年底,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面積達3350平方公里。加強水土流失防治區監測,對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監測,防止和減少人為水土流失。(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等參與)
13.實施石漠化治理。堅持以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為路徑,充分利用喀斯特地貌、生物景觀與生態優勢,大力發展特色林果、林藥、特色畜牧業、綠色農業、林下經濟、生態旅游等綠色產業,因地制宜推進流域石漠化綜合治理。實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復、草地建設等林草植被恢復,在遵義市、畢節市、黔南州丘陵山地分類實施石漠化治理,加快流域石漠化綜合治理。到2023年底,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積800平方公里。(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林業局等參與)
14.廢棄礦山、礦井生態修復工程。加快綠色礦山建設,督促礦山企業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責任和義務,推進歷史遺留礦山損毀土地修復,改善礦山生態環境,探索息烽縣、沿河縣等重點區域礦山生態修復。到2023年烏江流域內歷史遺留礦山治理率達50%。(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強生態流量管控。嚴格執行省管河流控制斷面生態流量目標,有效保障烏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態流量。開展六沖河、三岔河、清水河、甕安河、湘江、石阡河、印江河等一級支流流量監測預警,對流域內的重要河流生態流量進行監測,對未達到管控目標的水電站等實施預警,合理調度,確保下泄流量符合生態要求。鞏固小水電清理整改成果。開展小水電清理整改“回頭看”。逐步完善小水電生態流量監管平臺,加強小水電生態流量的日常監管。(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省能源局等參與)
(五)推進生態示范創建
16.推進生態示范和美麗河湖創建。以流域中上游為重點,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等創建,打造一批生態文明樣板典范。啟動美麗河湖創建,重點推進東風水庫、紅楓湖等湖庫創建美麗河湖,加大東風水庫、紅楓湖以及上游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實施河湖緩沖帶工程性建設,水生植被覆蓋率明顯提高,穩定實現“有魚有草”。(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主體責任。貴陽市、遵義市、安順市、六盤水市、畢節市、銅仁市、黔東南州、黔南州、貴安新區及有關縣(市、區)是本方案實施的責任主體。為確保責任落實到位,要加強組織領導,要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本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項目等納入工作計劃,確保措施、資金、責任“三落實”。
(二)強化調度督導。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掛圖作戰、掛牌督戰、掛賬銷號”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調度工作機制,定期對有關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并建立臺賬。適時開展現場督查督辦,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調查處理。
(三)嚴格責任追究。本方案完成情況納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同時納入深化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對履職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有關工作推進不力、進展緩慢的進行預警、通報、約談,實施掛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