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指導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作有序開展,經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同意,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十四五”黃河流域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21〕1205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達到70%以上;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建制鎮污水處理能力明顯提升;上游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中下游力爭達到30%;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城鎮污泥資源化利用水平明顯提升;太原、呼和浩特、濟南、泰安、鄭州、西安、咸陽、蘭州、西寧、銀川等10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能力進一步提升;地級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比達到65%左右,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