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土壤與地下水修復行業年會暨“中宜環境醫院”土壤與地下水修復論壇在江蘇宜興舉辦。會上,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龍濤發表《我國“十四五”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展望》主題演講,系統闡述我國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十三五”工作進展、當前面臨的問題與挑戰、“十四五”展望等三方面內容。
01“十三五”工作進展
龍濤介紹,“十三五”時期,土壤生態環境領域取得五方面工作進展:
一是土壤法規標準基本建立。制定“一條一法兩標準三規章”及一系列技術規范,包括2016年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2018年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相繼出臺《農用地、建設用地國家標準》《農用地、污染地塊、工礦用地管理辦法》等。
二是基本摸清土壤污染狀況。去年已經完成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農用地、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計劃2021年形成報告遞交國家。
三是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2783個涉農縣級單位全部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全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任務也順利完成。
四是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立法實現全國范圍內污染地塊系統持續動態更新。此外,按照《土壤法》要求,30個省(區、市)依法建立并公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已累計公開列入名錄地塊近千個。
五是不斷加強污染源整治。建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錄,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三年行動,這一工作“十四五”還將繼續。
龍濤指出,在地下水生態環境領域,“十三五”期間主要完成全國9萬余座加油站36萬余個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實施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建成國家監測站點2萬余個;開展城鎮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地下水污染源(雙源)環境調查評估;實施防滲改造、封井回填、防控修復等試點項目等四方面工作。
龍濤指出,總體而言,“十三五”時期,《土十條》確定的各項任務圓滿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初見成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雙90%”目標任務,基本管控土壤污染風險,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的趨勢。實現全國地下水考核點位質量極差比例控制在15%左右的目標。
與此同時,國家資源集中投入也帶動產業與技術蓬勃發展。“十三五”期間,生態環境領域累計下達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285億元,重點支持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受污染土壤管控修復、重金屬污染防治等。全國完成土壤修復試點項目200余個。科技部設立“場地土壤污染成因與治理技術”重點研發計劃,直接支撐經費19億元。
龍濤強調,《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全國實施,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重點監管企業等履行法律責任,帶動土壤與地下水調查、評估、修復、管控、監測等市場快速發展。
02 問題與挑戰
盡管“十三五”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挑戰也不容小覷,防治工作任重道遠,需要付出更為艱巨、更為艱苦的努力。龍濤指出,問題與挑戰主要來自以下四方面:
一是當前仍處在認識污染形勢的階段,“家底”有待進一步摸清。全國土壤污染詳查數據有待深入分析;重金屬輸入輸出土壤介質的“通量”尚未摸清;企業用地詳查重點覆蓋73個行業小類,但覆蓋范圍之外的污染地塊尚需調查;土壤背景含量情況也尚待梳理。從全國來看,土壤背景值高而導致超標情況時有發生,不能一刀切就認為存在土壤污染;此外,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正在開展;土壤、地下水質量長期演變趨勢未知,影響制定長遠的土壤和地下水質量目標。
二是風險管控形勢依然嚴峻。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尚未完全阻斷。農產品超標成因尚未完全探明。比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領域,土壤污染和農產品污染之間的聯系有很復雜的關系,土壤污染并非農產品超標唯一的直接原因,也可能與大氣污染相關,需要不斷地通過科學研究認識。從全國層面看,當前對地下水污染的重視程度遠遠不足。很多地方還沒有認識到土壤污染和地下水密不可分,重土壤輕地下水的情況依然存在。治理修復的技術手段有限,尤其是面臨耕地大面積存在污染,如何治理,用什么方式治理,還是需要摸索。
龍濤表示,“‘十三五’期間,我們嘗試了很多,一開始大家都有很多理想化的路想試,但走不通,知道了什么路走不通,剩下的路不多了。新路是否可以開辟出來,就看自己的發揮和創造。”
三是管理體系與能力仍需提升。我國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相關法規制度仍需在實踐中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雖已頒布,但仍有很多內容亟待完善,完善的道路還很長。此外,相關標準化體系建設仍需持續推進。管理人員專業化水平、部門聯動、監督執法能力等也仍需強化。
四是產業發展仍不健全。專業化程度不夠高,“硬技術”欠缺;市場規范化不足,紅海化嚴重;監管部門、企業等各方責任意識、風險意識、規矩意識、法律意識等缺失等問題依然突出。
2021年3月,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突擊檢查河北唐山鋼鐵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情況,檢查發現企業普遍存在生產記錄造假問題。對于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和弄虛作假情況,黃潤秋表示:“對環境違法行為尤其是弄虛作假行為,要以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龍濤強調,“當前,行業到了不得不規范的階段。”
03“十四五”展望
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關系美麗中國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有效防范風險,讓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要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為老百姓留住鳥語花香田園風光;要確保地下水質量和可持續利用是重大生態和民生工程,堅決遏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以及2021年全國兩會針對土壤、農業農村和地下水問題也提出相關舉措和要求。
在此背景下,龍濤對我國“十四五”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三點展望。
第一,摸家底、控風險、固基礎。
一是全國土壤污染詳查工作“十四五”還將延續,國家層面將完成企業用地成果集成,開展詳查數據深入分析,73行業外的企業用地調查國家也會投入經費來支持。土壤的背景含量調查,地下水污染狀況的調查也會逐步地展開。
二是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要長期進行監測。強化土壤重金屬通量的監測,國家一直有這方面的考慮,但由于技術不成熟,“十四五”將開展更多的探索。開展土壤的生態內涵和土壤固碳潛力以及地下水在線監測。
龍濤表示,地下水在線監測在“十四五”會迎來很大的契機。地下水如果不實時地盯著,滿足不了當前捕捉地下水污染的要求,而捕捉污染往往需要非常敏銳的能力,對在線監測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地下水在線監測領域“十四五”會有較大的發展。
三是生態環境部會要求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包括涉重企業、礦山的源頭阻斷;農用地土壤質量類別進行動態調整;地下水污染成因分析,并開展修復的試點。“十四五”,土壤治理修復的試點依然會繼續,地下水試點將會多一些。
“可以確定,“十三五”試過的老路和不成熟的路子“十四五”不會干,一定會找新路,找真正可以復制和推廣的路徑”,龍濤強調。
第二,嚴法制、強管理、正風氣。具體而言,一是進一步地完善包括對技術導則、工程設計規范、成本核算體系在內的法規標準體系,強化精準治污。繼續強調形成專業化監督、管理和執法隊伍。落實部門聯動,推進“一張圖”管理,尤其把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相結合。“十四五”會看到越來越多真正的“一張圖”,而不是環保一套體系,國土一套體系,相信“十四五”可以在有條件的地方推動。
二是強化依法治污,促進行業自律。國家層面,用法律武器規范市場秩序,嚴格監督執法,形成法律威懾力。一旦弄虛作假,嚴懲不貸,并在行業內形成常態。政府層面會繼續加強土壤地下水環保督查、執法檢查、績效審計。此外,將充分發揮大數據作用,建立信用體系,管理到人。比如蘇州工業園區的云平臺,不僅實現了“一張圖”,并且在每個調查過程,全部啟用人臉識別開展工作,不會再出現犯了一個事,把單位注銷了,人就跑了的事情。與此同時,要堅決淘汰不法企業和人員,營造行業健康生態 。如果對不法行為容忍的話,我們就不會看到一個很好的行業生態,希望大家一起努力,堅持行業自律。
第三,抓機遇、促創新、求發展。“十四五”充滿機遇。首先,法制體系上軌道,違法的成本越來越高,意味著環保產業會越來越發展壯大。
二是國家明確鼓勵行業的龍頭企業和一批小特精專的企業。對企業而言,要么成為行業龍頭,要么堅持特色,把一門技術做好也可以得到非常好的發展。
三是“十三五”國家提出“修復+開發”等創新模式,但沒有真正地進行很好的探索,“十四五”這些模式已經到了不得不探索的階段, “修復+開發”模式將得以落地,這就意味著跨行業的聯動會帶來難以估量的影響和商機。
四是中央經費和地方資金投入會常態化。“十四五”,全國范圍內應該都會感受到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包括專項經費、專項基金的投入,對大家的工作給予很多支持。
五是國家的科技項目依然會支持地下水工作。目前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已經設計完成,減污降碳、水土協同等項目已經提出,這個方向有很多發掘空間。
最后,龍濤總結道,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十三五”成果顯著,“十四五”發展可期。“十四五”的工作重點依然要繼續摸清底數、管控風險、夯實基礎。在工作方法上,我們提出“科學、精準、依法、系統”治污,把水和土、氣聯合起來考慮。在行業發展上,希望行業能守法自律、求真務實,勇于創新,讓我們共同參與并見證“十四五”土壤地下水修復事業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