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動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
? 專項行動仍然是2019年固廢污染防治的重要突破點。繼“清廢行動2018”之后,今年將繼續落實 《關于聚焦長江經濟帶堅決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專項行動方案》和《關于堅決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的通知》 ,建立部門和區域聯防聯控機制,持續推進長江經濟帶等重點流域、區域固體廢物排查整治行動,強化對長江干流生態環境無人機遙感調查成果的應用,推動地方建立健全環保有獎舉報制度,嚴厲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嚴重違法行為,堅決遏制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頻發態勢。
? 另一專項行動則是 著力推進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 。將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印發實施廢鉛蓄電池污染防治行動方案,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組織開展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
? 一是切實強化固體廢物環境監管。
? 加快推進地方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持續提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水平。全面推行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加快推進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全國聯網運行,著力提升固體廢物信息化監管水平。加快推進危險廢物貯存、焚燒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修訂工作,深入開展危險廢物風險防控等重點領域科技攻關。加強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監管,防控貯存、處置過程環境風險。推動修訂生活垃圾焚燒、填埋污染控制標準,不斷強化生活垃圾環境監管。嚴格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審核,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推動制定出臺“白色污染”綜合治理方案。
? 二是推進化學物質風險評估和風險管控。
? 著力推進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立法工作。嚴格實施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修訂《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加強化學物質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能力建設,持續開展重點化學物質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推動落實《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一批)》配套管控措施。
? 三是不斷加大重金屬污染防治力度。
? 加強重金屬排放控制,制定重點重金屬排放量評估細則,加快推進重金屬減排工程實施。抓實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工作,編制完成涉重金屬行業企業全口徑清單并動態更新,持續推進涉重金屬行業分類整治。推動各地落實《關于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的意見》。
? 四是穩步推進環境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 做好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等國際公約的國內履約工作。落實《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劃(增補版),印發關于淘汰林丹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公告并監督執行,繼續開展全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統計調查。按照《關于汞的水俁公約》有關要求,落實電石法氯乙烯單體生產工藝單位產品用汞量減半目標,開展汞及汞化合物庫存及已關停氯堿設施調查,編制并提交首次雙年國家報告。履行《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及其修正案, 嚴格危險廢物出口核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