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排放量居高不下 巴黎協議約定時間所剩無幾
根據2020年12月國際非政府組織“全球碳計劃”發布的《地球系統科學數據》,2020年全球將向大氣中排放340億噸二氧化碳,與2019年相比減少24億噸。運輸業減排占其中最大份額,2020年公路運輸和航空業排放量預計比2019年分別減少約10%和40%。
根據《巴黎協議》全球必須在2030年前將碳排放量迅速降至25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目前離《巴黎協議》剩10年時間,未來每年全球的碳排放量下降需大于3%才能在2030年完成目標。
新政策密集落地,碳排放標準趨嚴,可再生能源發展勢不可擋。全球對于碳排放、氣候變化的關注和重視程度逐漸提高,大國均提出近5-10年碳排放目標,強調未來30年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目標,帶動全球向“碳中和”方向發展。
碳定價機制覆蓋率持續提升 各國陸續啟動碳排放權交易
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于2020年12月發布的《2020年排放差距報告》,已有許多國家在疫情后經濟恢復措施中加入了低碳轉型要求,說明世界各國已認識到利用這一機遇實現長期低碳發展的意義。
雖然原定于英國格拉斯哥舉辦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6次大會由于疫情原因推遲至2021年10月舉辦,但碳市場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工具,正在全球范圍內進一步發展,發揮其促進減排的作用。
截至2020年4月,全球已有31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30項碳稅機制。這些碳定價機制覆蓋了46個國家和32個地區近12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的碳排放,約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的22%,相比于2019年的20%有所提高。
2021年第一季度,中國、德國和英國的國家碳排放權交易體系陸續啟動,其中英國碳市場覆蓋的是以往納入歐盟碳市場的排放量,而德國和中國碳市場的建立則擴大了全球碳市場規模。目前,全球18%的排放量納入各地的碳市場,其中,中國納入排放量占比6.4%,德國(nEHS)0.74%,英國0.3%。
各地碳市場之間并未接軌,因此,三國建立碳市場對歐盟碳市場沒有影響。2021年歐盟碳價創下歷史新高,平均每噸34.21歐元,相當于41.70美元/噸。
除了中國和歐盟作為全球主要的碳交易機制建立國外,目前全球碳交易市場數量與范圍正在持續增加,2020年墨西哥碳排放交易體系試點和加拿大新不倫瑞克省碳稅立法的實施推動了溫室氣體排放覆蓋率的上升。墨西哥于2020年正式進入全國碳市場試點運行階段,標志著拉丁美洲第一個碳排放交易體系(ETS)的誕生。
中國試點碳市場表現優異
2020年試點碳市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響,成交量相比2019年有所降低,但平均成交價格大幅升高,達到27.48元/噸,相比2019年的22.30元/噸上漲23%。
8個試點城市全年2020年累計成交量約5740.37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同比減少18.45%,但由于碳價提高,累計成交額達15.77億元人民幣,同比增加0.50%。
在8個試點碳市場中,僅天津、湖北、重慶3個碳市場實現了增長,剩余5個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降。增長絕對值最大的是湖北碳市場,全年成交量超過1400萬噸,成為繼廣東之后第二個交易量破千萬噸的碳市場。
增長相對值最大的是天津碳市場,成交量達到去年的11倍,且由于成交均價提高,成交額提高16倍,達1.49億元。
重慶的成交量、成交額與成交均價都出現了數倍增長,均價突破20元/噸,但規模仍遠小于其余試點。
廣東碳市場雖然成交量出現較大幅度下降,但仍是最大的試點碳市場,且成交額與去年基本持平,2020全年成交約3211.24萬噸碳配額,相比去年減少超過1000萬噸,成交額約為8億元,相比去年小幅下降約4%。北京、上海、深圳、福建碳市場的成交量與成交額均出現較大幅度下降,且規模較小。
政策加碼 千億市場正待挖掘
碳中和目標多次被提及,彰顯中國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決心。2020年9月22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上首次提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隨后在各大國際會晤中多次提及2060碳中和目標,彰顯中國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決心。
2020年12月12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氣候雄心峰會上發表講話,宣布將提高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下的國家自主貢獻,“到203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25%左右,森林蓄積量將比2005年增加60億立方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12億千瓦以上”。
在2020年12月中旬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也被列入2021年八項重點任務之一,而加快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也被列為實現該重點任務的主要途徑之一。
碳排放交易可為上述目標的實現提供助力。碳交易通過“污染者付費”原理將碳排放的負外部性內部化;同時在總量控制前提下,減排成本低的企業會極力進行最大數量的減排,而減排成本高的企業則會在碳市場購買配額,企業在市場上買賣配額,由市場決定價格,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另外,通過設置減排量抵減機制,為碳匯、可再生能源項目提供資金支持,促進節能低碳行業發展;此外碳交易培養企業、機構和個人的交易意識,易于形成全社會減排的氛圍,促成碳中和目標的實現。
2021年1月5日,生態環境部正式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下稱《管理辦法》),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進行了規定,包括碳排放配額分配和清繳,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等。該《管理辦法》將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1年我國碳交易市場成交量或將達到2.5億噸,為2020年各個試點交易所交易總量的3倍,成交金額將達60億元。隨著《管理辦法》的出臺實施,未來我國碳市場覆蓋范圍將逐步擴大,最終覆蓋發電、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和國內民用航空等八大行業,排放總量將超過50億噸,“十四五”時期碳排放交易量有望在“十三五”時期的基礎上增加3-4倍。到碳達峰的2030年累計交易額或將超過1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