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生態環境部日前聯合印發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到2023年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滿足條件的地區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方式。據了解,目前包括上海、廈門在內的多地正在加大垃圾焚燒處理力度。
作為“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置生活垃圾的最佳方式,垃圾焚燒發電引起國家重視,各地垃圾焚燒廠也對焚燒設備開展了升級和創新工作。那么,推廣焚燒模式將給垃圾發電產業帶來什么影響?
促進垃圾焚燒規模擴張
《方案》要求,各地在摸清垃圾填埋場剩余庫容的基礎上合理規劃垃圾填埋場建設。原則上,地級以上城市和具備焚燒處理能力的縣(市、區)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場,現有生活垃圾填埋場將主要作為垃圾無害化處理的應急保障設施使用。
對此,中華環保聯合會廢棄物發電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郭云高告訴記者:“現存的垃圾填埋場將作為應急保障設施,主要用于解決突發的垃圾增多或惡劣天氣等因素導致的本該運往垃圾焚燒廠的垃圾清運難問題,即發揮有效清運和暫存功能。”
數據顯示,我國目前仍有近50%的原生垃圾被填埋處理,總量約1.3億噸,相當于390座每天焚燒1000噸垃圾的發電廠一年的垃圾處理量。相比垃圾填埋,垃圾焚燒模式能更好地兼顧“三化”,即生活垃圾無害化、減量化和資源化。
“未來完全‘舍棄’垃圾填埋場,將填埋全部改為焚燒,是科學的。部分地區不再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場,是非常合理和必要的。”郭云高表示。
“垃圾分類政策的‘零填埋’,恰恰會促進以焚燒為主力的垃圾‘三化’處理,發揮垃圾焚燒的托底作用。”E20環境平臺執行合伙人、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肯定了垃圾“零填埋”的必要性。
焚燒發電優勢漸顯
目前,在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數量和焚燒能力方面,日本、美國、德國居全球前三位。薛濤介紹,各國垃圾處理處于不同階段。“總體而言,中國積極推進垃圾分類與焚燒相結合的主基調會持續幾十年,不會有大調整,垃圾分類水平和資源循環能力也會逐步提高。”
不過,也有反“燒”人士擔心,鼓勵垃圾焚燒會影響垃圾分類。郭云高表示,日本是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最徹底、垃圾焚燒比例最高、把垃圾分類做到極致的國家。“無論國外的經驗教訓,還是國內的實踐,都證實焚燒是當前乃至未來長期具有顯著優勢的垃圾處理手段,值得推廣。”
有業內人士指出,隨著我國城鎮化率和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清運量仍將逐年增加,垃圾焚燒發電將成為未來主要的垃圾無害化處理方式。同時,我國垃圾焚燒發電廠成套能力已達到發達國家水平。住建部市政公用行業專家委員會環境衛生專家組成員徐海云曾撰文介紹,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生活垃圾處理領域市場化開放程度高,生活垃圾焚燒發電產業化進入快速發展階段。總體上,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屬于高投資、收入穩定的產業。隨著設備制造、建設運營技術經驗逐步積累,我國在該行業的優勢正逐步顯現。
產業發展已現“紅海”
郭云高認為,那些本可以進入填埋場的原生垃圾將率先成為垃圾焚燒發電的燃料。
“《方案》將300噸劃定為垃圾發電的適宜起步規模,限制了垃圾焚燒發電的潛力,再加上垃圾發電國家補貼退坡的趨勢,削弱了‘零填埋’對垃圾焚燒的促進作用。”薛濤直言。
2016年,生態環境部在垃圾焚燒發電行業正式啟動比肩歐盟的排放控制標準,并全面推動了“裝樹聯”(垃圾焚燒企業依法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在顯著位置樹立顯示屏,公開污染排放數據;企業自動監控系統與環保部門聯網)工作,頒布了《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配備“鄰利”型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已成為垃圾處理行業的標準化動作,一旦排放超標,公眾及監管部門能即時獲知,這便是“裝樹聯”的宗旨之一,目的在于讓公眾直觀獲取排放信息,打消對垃圾焚燒的抵觸情緒。
基于上述情況,垃圾焚燒發電企業的積極性應從何而來?郭云高表示,行業長足發展促使焚燒處理成本逐漸降低,這是企業保有積極性的關鍵因素。“不排除部分企業出于慣性思維看好垃圾焚燒發電產業的情況。另外,也有部分企業預期,政府將增加垃圾處置費以填充電價補貼退出和環保成本支出的‘窟窿’。”
郭云高提醒繼續投資垃圾焚燒發電的企業正視這樣一個現實——垃圾發電行業已進入“紅海”,完全依靠財政為其托底的階段已經過去。他還強調,近期一些產業政策的調整與《方案》的導向并不協調,應引起行業主管部門的關注。